第61章(2 / 3)
一只是饭桶,另一只是条博美犬,看着小,但脾气不小,经常和饭桶打打闹闹,时不时还要在江海生的衣柜里玩上几圈。
在家里,博美和饭桶的地位是最高的,又碍于自己的新房还在装修,江海生是打也打不得说也说不得躲也躲不得。
实在被闹得没办法,江海生连夜给自己衣柜焊成了钛合金的,还带了三把锁,表面又贴上各种花里胡哨的贴纸,虽然不好看但也不算太丑,这才勉强入了江海生的法眼。
两只狗互相拍了半天,江海生的脸终于出现在了屏幕上。
“明天我要带饭桶和大嘴去打疫苗,你要不要一起来?”江海生问道。
他一向喜欢呼朋引伴,不管做什么都要叫上人一起,而沈从是为数不多既有时间又不会觉得他烦的。在这一点上江海生一直十分感动,立志以后干什么都要拉上沈从,不让他一个人孤单。小时候沈从就没少被江海生骚扰。
“什么时候?”沈从问道。
两条狗拍完了对方又开始抢着舔屏幕,这江海生可忍不了,连忙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关到了阳台:“下午四点,还是老地方。”
“嗯。”
得到肯定的答复,江海生嘴角一下拉得老高:“那到时候还是老地方见。”
“汪!汪汪!”
江海生突然拿着手机晃了几下,顺便切了摄像头:“看这两条傻狗,真是没玩的了要来扒阳台门,就这么离不开我?嗨,所以说这人也不能太有魅力了,不然狗都要争风吃醋,真是令人烦恼啊。”
话是这么说,但沈从没从江海生的语气里听出半点烦恼,反而有点炫耀的意思。
沈从懒得理他,问道:“大嘴的肺怎么样了?”
江海生一敲阳台门:“早好了,在我家尽过舒服日子了,冷水都没沾过。”
隔着阳台门,江海生敲了几下博美的头,博美于是飞快地晃了晃脑袋,尾巴摇得堪比螺旋桨,两只狗扒门都扒得更加卖力了。
博美名叫大嘴,原先是只流浪狗。
在流浪的第不知道多少天,沈从从大嘴旁边路过了。
大嘴是被人弃养的,家养的狗很难一下适应自己刨食的日子,沈从见到大嘴的时候,它已经奄奄一息,白色的毛都变成黑色。
沈从原本不会注意路边的小狗,但大嘴很努力,硬是用爪子钩住了沈从的裤脚。
钩都钩住了,沈从正好也没什么事,积德行善把它带去了宠物医院。一切都由医生决定,沈从只是在最后签了字付了款。
沈从本来打算送大嘴去宠物机构的,他不喜欢动物,也对养宠物不感兴趣。
但大嘴非常擅于抓住机会,爪子再次钩住了沈从的裤腿,沈从一走它就叫唤,惹得旁边的其他狗也情绪激动起来。
想到江海生前几天才说过想给饭桶找只狗作伴,沈从拿开大嘴的爪子,给江海生打了电话。
大嘴到江海生家里那天,最兴奋的是饭桶,给它全身都舔了个遍。
大嘴一直都表现得十分乖巧,直到被江海生领养的半个月后,或许是家里人的精心照顾,使博美犬的胆子大成了恐龙,首当其冲的就是饭桶,经常被博美跳起来拍头。高兴也拍,不高兴也拍。
吃东西更是血盆大口,连饭桶都抢不过它,常常委屈地窝在角落等江海生给它单独加餐,而博美“大嘴”的名字也因此得来。
不过叫大嘴确实委屈博美了。
大嘴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昂着头、翘着尾巴巡视家里,并且还有饭桶亦步亦趋跟在后面。一步一颠,一只狗生生走出了猫步,那叫一个优雅,那叫一个高贵,蝴蝶结一戴那就是公主。
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日渐“丰满”,一步一晃,肚子快耷到地上的饭桶。 ↑返回顶部↑
在家里,博美和饭桶的地位是最高的,又碍于自己的新房还在装修,江海生是打也打不得说也说不得躲也躲不得。
实在被闹得没办法,江海生连夜给自己衣柜焊成了钛合金的,还带了三把锁,表面又贴上各种花里胡哨的贴纸,虽然不好看但也不算太丑,这才勉强入了江海生的法眼。
两只狗互相拍了半天,江海生的脸终于出现在了屏幕上。
“明天我要带饭桶和大嘴去打疫苗,你要不要一起来?”江海生问道。
他一向喜欢呼朋引伴,不管做什么都要叫上人一起,而沈从是为数不多既有时间又不会觉得他烦的。在这一点上江海生一直十分感动,立志以后干什么都要拉上沈从,不让他一个人孤单。小时候沈从就没少被江海生骚扰。
“什么时候?”沈从问道。
两条狗拍完了对方又开始抢着舔屏幕,这江海生可忍不了,连忙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关到了阳台:“下午四点,还是老地方。”
“嗯。”
得到肯定的答复,江海生嘴角一下拉得老高:“那到时候还是老地方见。”
“汪!汪汪!”
江海生突然拿着手机晃了几下,顺便切了摄像头:“看这两条傻狗,真是没玩的了要来扒阳台门,就这么离不开我?嗨,所以说这人也不能太有魅力了,不然狗都要争风吃醋,真是令人烦恼啊。”
话是这么说,但沈从没从江海生的语气里听出半点烦恼,反而有点炫耀的意思。
沈从懒得理他,问道:“大嘴的肺怎么样了?”
江海生一敲阳台门:“早好了,在我家尽过舒服日子了,冷水都没沾过。”
隔着阳台门,江海生敲了几下博美的头,博美于是飞快地晃了晃脑袋,尾巴摇得堪比螺旋桨,两只狗扒门都扒得更加卖力了。
博美名叫大嘴,原先是只流浪狗。
在流浪的第不知道多少天,沈从从大嘴旁边路过了。
大嘴是被人弃养的,家养的狗很难一下适应自己刨食的日子,沈从见到大嘴的时候,它已经奄奄一息,白色的毛都变成黑色。
沈从原本不会注意路边的小狗,但大嘴很努力,硬是用爪子钩住了沈从的裤脚。
钩都钩住了,沈从正好也没什么事,积德行善把它带去了宠物医院。一切都由医生决定,沈从只是在最后签了字付了款。
沈从本来打算送大嘴去宠物机构的,他不喜欢动物,也对养宠物不感兴趣。
但大嘴非常擅于抓住机会,爪子再次钩住了沈从的裤腿,沈从一走它就叫唤,惹得旁边的其他狗也情绪激动起来。
想到江海生前几天才说过想给饭桶找只狗作伴,沈从拿开大嘴的爪子,给江海生打了电话。
大嘴到江海生家里那天,最兴奋的是饭桶,给它全身都舔了个遍。
大嘴一直都表现得十分乖巧,直到被江海生领养的半个月后,或许是家里人的精心照顾,使博美犬的胆子大成了恐龙,首当其冲的就是饭桶,经常被博美跳起来拍头。高兴也拍,不高兴也拍。
吃东西更是血盆大口,连饭桶都抢不过它,常常委屈地窝在角落等江海生给它单独加餐,而博美“大嘴”的名字也因此得来。
不过叫大嘴确实委屈博美了。
大嘴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昂着头、翘着尾巴巡视家里,并且还有饭桶亦步亦趋跟在后面。一步一颠,一只狗生生走出了猫步,那叫一个优雅,那叫一个高贵,蝴蝶结一戴那就是公主。
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日渐“丰满”,一步一晃,肚子快耷到地上的饭桶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