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古代当迷弟[穿书]_分卷阅读_27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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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当然这种程度的镜子做出来并不是特别清晰,但也比铜镜好,更比现在用水照影强多了!
  在等待镜子成型的过程中,韩熠不得不思考他是不是让历史直接越过了铜镜这一步骤。
  一想到那么多漂亮的铜镜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,他就不由得感慨:关他啥事儿!
  反正本来这就是本书,又不是真实历史!
  因为是第一次做镜子,所以韩熠只做了小圆镜,也就比手掌大一点那种,一共做了两块,另外一块不用说自然是送给颜徵的。
  等做好之后,他一边让人将镜子送到颜徵手上,一边深吸口气,准备好好观察一下自己这一世的长相。
  镜子掀开之后,他先看到的是略有些模糊的影像。
  只是惊鸿一瞥就能看到镜子里的人唇红齿白,等到再仔细一看,韩熠忍不住又将镜子扣在了案几上。
  他需要冷静一下。
  作为一个理工科的科研狗,他的诗词储备量并不是特别丰富,然而在看到这张脸的时候,脑海里就情不自禁的浮现出一句话:眉梢眼角藏秀气,肌理细腻骨肉匀。
  不知道是不是镜子有些模糊的原因,韩熠第二次感受到了眉目如画四个字,第一次是在颜徵身上。
  然而他现在整个人都有点崩溃,这张脸好看是好看,可看上去美得有些雄雌莫辩啊!
 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太小,棱角尚未长开的缘故,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放到女孩子身上都不违和!
  怪不得那些狂蜂浪蝶看到他就往他身边凑!
  他一个大老爷们受不了这个委屈!
  可这张脸又真真切切长在他身上,韩熠到最后干脆眼不见心不烦将镜子直接收了起来,然后开始思考怎么增强一下自己的男子气概。
  就算不为打发那些碍眼的追求者,也要为以后的乱世做准备啊!
  于是韩熠给自己制定了一个健身计划,第一步,美黑。
  嗯,这是一个以白皙为美的年代,对白皙的追求似乎贯穿种花家上下五千年。
  但是一个男人白到肌若凝脂的地步,放在别人身上或许会喜欢,但韩熠还是喜欢健康一点的颜色。
  就在他做计划的时候,渠墨走过来说道:“公子,有一人自称公子子荐的门客前来拜访。”
  韩熠抬头问道:“谁?”
  渠墨说道:“来人自称姜不韦。”
  第11章
  韩熠并不知道姜不韦与颜子荐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的,毕竟原著也没说。
  算一算如果现在就认识的话,那么颜子荐也差不多快回秦国了?
  毕竟姜不韦在秦国并没有活动多久,他跟秦国王后可以说是一拍即合,一个没有儿子,想要一个好控制一点的继承人,一个在赵国做了许久人质,想要回秦国。
  韩熠脑子里转着书中的剧情,一边接待了姜不韦。
  书中没有细写姜不韦的外貌,韩熠在见到姜不韦之前也有些好奇。
  只是等真正见到之后,又觉得有些失望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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