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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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为免待会给陆修沂擦洗时,本子掉进浴池中,孟榆将本子拿出来放到托盘旁边后,才拿起拭巾,沾了水,仿佛发泄般咬牙切齿地朝他背上猛搓。
  陆修沂的身材不错,肌肤蜜色,宽肩窄腰,精瘦健壮,肌肉紧致,纹理清晰,一看便知是常年练武之人。
  孟榆当然知晓他脾气这般暴躁的缘由,可她不过是拒绝当他的通房或侍妾罢了,他至于把她当奴隶般揉搓?
  他位高权重,什么样儿的美人没见过,为何非得逮着她不放?
  仅仅服侍了陆修沂半日,孟榆便得出个结论:此人的心眼小如蚂蚁,小如针孔。若她想顺顺当当地走过这一遭,必得顺着他的脾气来,否则没她好果子吃。
  陆修沂被她搓得吃痛一声,偏头喝道:“你吃饱了撑的,这般用力作什么?”
  作什么?想搓死你。
  孟榆抡起拳头,想朝他脑袋哗哗打上几拳。
  奈何她着实不是他的对手,她不敢硬碰硬,唯有顺着他的意放轻了力度。
  陆修沂又不满地道:“你挠痒痒么?力度大些。”
  孟榆咬牙切齿地瞪了他一眼,紧抓着拭巾微微用力。
  这一回,陆修沂没再说话,只舒服地阖上眸。
  孟榆从前上史课,常听历史老师说吃人不吐骨的地主,不仅残暴、贪婪,还虚伪、狡诈,没有半点同情心,是个极端自私的利己主义者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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